厅机关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
11月25日下午,农业厅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自律准则》和《处分条例》,传达有关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驻厅纪检组组长兰斯琦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各处室(单位)负责人,驻监察室干部、机关纪委委员共60多人参加会议。
兰斯琦首先传达了王岐山书记来闽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中央修订颁布的《自律准则》和《处分条例》作了学习辅导,通报了主体责任问责追究案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情况,并对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落实“四种形态”、“两个”责任提出要求:
一是牢固树立纪律挺在前面的意识。新颁布《自律准则》和《处分条例》与每位党员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息息相关。要在“学”上下功夫,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动学,促使党员干部树立起把纪律顶在前面的意识;要在“守”上做表率,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要在“执行”上抓早抓小,贯彻“四种形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是切实强化项目风险防控。项目资金管理是农业部门级别最高的廉政风险点。要对项目管理和防控工作作一次深入回顾排查,找一找哪些措施还没有落实,哪些管理还有漏洞,哪些制度执行的还不够到位,审计出来的问题有没有举一反三、整改到位。要补缺补漏,防范于未然,既是对项目工作负责,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三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子不教、父之过,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要以中央通报的典型案例为戒,切实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树立起“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驻厅监察室、机关纪委要提高履职意识,加强对同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让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