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明确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任务
03.03.2017 05:11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任务分工方案,近日,省厅印发《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制定了建立健全交通空间规划和红线管控制度、健全交通生态保护体系、构建交通环境治理体系、建立交通生态文明评价体系4大任务和16项具体任务,明确40项指标。到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率、达标排放率均达100%;普通公路路面旧料回收率、环境敏感点桥面径流污水收集处置装置达100%;港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船舶油污水接收处理率和沿海港口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封闭存储措施到位率100%。
到“十三五”末,实现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适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发展要求,绿色制度体系基本完善,节能降碳取得明显成效,生态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监管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率先建成绿色交通示范省。(省交通规划办)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03.03.2017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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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10时18分,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