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厅居民身份证制作和信息服务中心 购买身份证制证测试器材的公示
10.10.2015 18:47
本文来源: 公安厅
根据《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8月24日,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厅居民身份证制作和信息服务中心启动购买身份证制证测试器材单反相机相关事项,拟购买数量为1台,价格约为30000元,经费拟从居民身份证制证工本费中列支。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欢迎以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87093291。
福建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和信息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8日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0.10.2015 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