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启动交通运输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08.07.2015  13:05

  7月7日,我厅迅速贯彻苏树林省长重要指示和陈荣凯副省长防台风视频会讲话精神,紧急下发通知,对防御两个台风进行全面部署,重点要求:

  泉州以南沿海一线所有在建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港口、码头工程8日起停工,8日上午前完成工地防台预案落实情况的检查,落实高空作业设施的排险加固和低洼地带物资、设备保护转移。全省相关运输船舶、施工作业船只按照海事部门要求回港避风、避开台风区域并上岸转移。泉州以南沿海陆岛客运及内河渡口8日上午8时前停航(停渡),严禁违规冒险航行。福建沿海至台湾客滚航线、“小三通”客运航线根据台风到达情况及当地实际情况停航。沿海各港根据台风进展适时停止港口企业作业,并将危险品船舶转移到避风锚地。加强运输安全管理,相关客运线路视情调整运营线路或暂停运营,避开台风影响区域。高速公路相关路段加强运营监控,根据风情、雨情依照预案实行管制通行。

  目前,我厅已于7日9时启动防台风Ⅳ级、7日18时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厅建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