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通知

07.07.2017  12:41
闽农综明传〔2017〕123号

  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农机局(总站),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省防汛办《关于转发〈国家防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汛办电〔2017〕10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据气象信息预报,目前我省雨季基本结束,已进入台风多发期,防汛防台风工作依然严峻。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汪洋副总理的批示精神,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和趋势。一要持续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尤其是要注意前期雨季可能引发的各类次生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要做好农校、农场、园艺场、畜牧场、良种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断加强监测预警。三要强化巡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对发现的险情要果断采取措施,确保万无一失,绝对安全。

  请各设区市农业局负责将本通知传真至辖区内各县(市、区)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局。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