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情况的通知
01.02.2016 13:03
本文来源: 林业厅
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2015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林湿发〔2015〕188号)转发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强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湿地公园的认识
湿地公园是我国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湿地和恢复湿地的有效途径,是开展湿地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是开展湿地生态旅游的重要载体。为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始终把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放在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好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湿地公园的公益性发展方向,推进闽江河口湿地公园健康有序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对照闽江河口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继续指导、督促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公园规划,制定分阶段发展建设实施方案,强化科研监测,规范湿地公园解说内容,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继续完善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推动湿地公园健康稳步推进,更好发挥湿地多种服务功能,满足公众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加强监督和指导
要进一步强化对闽江河口湿地公园的指导和监督,防止重开发轻保护或非法侵占湿地公园现象发生,提高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附件:《 国家林业局关于2015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pdf 》(林湿发〔2015〕188号)
福建省林业厅
2016年1月12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1.02.2016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