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偏远空心村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闽农基函〔2017〕104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农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去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6〕47号)精神,切实加强空心村的服务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现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拟就偏远空心村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定专人负责
此次调查摸底情况将作为省委省政府今后有关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调查摸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调查摸底工作。
二、组织乡镇政府负责填报
强化属地管理,明确乡镇政府是调查摸底的责任主体。调查摸底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要加强沟通联系,提高摸底填报效率。县(市、区)农业局(农办)要及时把任务部署至各乡镇,并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同推进摸底工作顺利完成。
三、按时汇总上报
乡镇于3月15日前将调查摸底表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至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县(市、区)农业局(农办)于3月20日前报至设区市农业局(农办),设区市农业局(农办)于3月25日前汇总报送至省农业厅(农办)。
四、其它事项
1.省农业厅(农办)农村发展与基层工作处联系人:孔令喜,联系电话:0591—87304957,传真:0591—87874628,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2.此文件可登陆“福建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的厅文栏目中下载。
福建省农业厅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