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审(认)定通过林木品种的通告
22.01.2016 17:18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一、审定通过品种
1.杉木3代种子园2片,679亩;
2.湿地松1代种子园1片134亩;
3.木荷1代种子园1片,112亩;
4.柳杉1代种子园1片,188亩;
5.油茶采穗圃1片,90亩;
6.马尾松家系13个。
二、认定通过品种
1.马尾松2代种子园1片,363亩;
2. 油茶采穗圃1片,33亩;
3.花卉无性系12个。
审(认)定通过的品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通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通过认定的林木良种,认定期满后不得作为良种继续使用,应重新进行林木品种审定。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审(认)定通过林木品种的通告(闽林种〔2016〕1号).pdf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2.01.2016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