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审(认)定通过林木品种的通告
06.06.2014 18:2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一、 审定通过品种
1.杉木优良家系11个;
2.杉木3代种子园8片、杉木2.5代种子园1片,共2618亩;
3.马尾松2代种子园4片,共655亩;
4.油茶采穗圃1片,共35亩。
二、认定通过品种
1.花卉优良无性系4个,其中白鹤芋属(阳光之恋、阳光之梦)2个、花烛属(新星)1个、兰属杂交种(满堂红)1个;
2.观果植物品种(金叶橙)1个;
3.油茶采穗圃1片,共50亩;
4.杉木种子园1片,共65亩。
审(认)定通过的品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通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通过认定的林木良种,认定期满后不得作为良种继续使用,应重新进行林木品种审定。
附件 2013年度审(认)定林木良种名录.doc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6.06.2014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