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省委《关于贯彻 实施办法》
11月8日下午,省文化厅党组举行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曾志斌主任作题为《新形势下如何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专题辅导讲座,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张佩煌传达学习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守钦主持。
曾志斌主任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从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历史沿革、报告抽查核实的基本考虑、进展情况、具体工作及有关注意事项等五个方面,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作了全面细致的解读。辅导报告对文化系统领导干部进一步理解并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和帮助。
会议指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直文化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适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新常态,如实、及时、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要准确把握要求,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要严肃报告纪律,坚决维护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
会议强调,加强党内问责工作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省直文化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 “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结合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列入各支部学习内容,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对《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内容和意义进行解读,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紧扣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完善相关问责机制,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文化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暂行办法》,以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为指导,坚持党纪挺在国法前,前移监督关口,不断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纪问责,真正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
厅领导石建平、陈吉、黄苇洲、赵建宏,厅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厅属单位班子成员、纪检委员和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百余人参加了学习。
(厅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