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组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

21.03.2018  16:30
  3月19日,厅党组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黄祥谈主持,厅党组成员,厅直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此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体现了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会议要求,要紧密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深刻领会和把握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引导广大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黄祥谈厅长要求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中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一要突出“关键少数”,发挥好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教育引导、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着力培养和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信仰,真正发挥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全系统广泛学习宣传宪法。把学习宣传宪法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学习计划,认真抓好集中学习,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三要紧密联系实际,切实推动宪法在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在宪法基础上的凝聚力,研究制定有关措施,推动宪法、法律在交通运输行业内得到更有效的遵守和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厅直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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