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已被拍卖竟还出租 被执行人拒接法官来电
22.03.2019 23:42
本文来源: 法院
被执行人声称在海外
法官现场视频连线质询
当日上午9时许,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万杰隆集团名下位于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128-129号的厂房。记者了解到,2014年,厦门万杰隆集团有限公司将位于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的厂房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办理贷款。万杰隆公司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还曾为多家中小学校生产校服,但此后公司因背负大笔债务无法还款。据执行法官介绍,这起案件的执行标的达7500万元,而万杰隆于2010年将厂房租给他人,租期25年,3000多万元的租金已付清。
“我们今天主要是为了核实整体承租户庄某是于何时承租,其租赁权是否发生在设定抵押前。以决定标的物能否继续执行,以何种方式继续执行下去。”许欧凯法官告诉记者,该厂房在2017年底法院依法张贴腾房公告后,实际使用者提出执行异议,称该厂房存在承租、转租等情况。
为推进厂房拍卖,法官现场约谈承租户、万杰隆集团工会工人代表等案件相关人员,了解其对万杰隆公司的相关诉求。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被执行人万杰隆集团法人代表许某杰以身在海外为由并未到达现场,听集团工会负责人说能够联系上万杰隆法人代表许某杰,执行法官立即表示要与许某杰视频通话。
视频接通后,许某杰表示人在国外,会回国处理此事。在看到租赁合同原件后,执行法官对租赁合同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如果是租赁在先,可能存在万杰隆公司隐瞒租约骗取抵押贷款的情形;如果是租赁在后,那么就存在当事人倒签合同,对抗执行的问题。对此,许某杰解释,厂房的确是2010年租出去的,因为他欠了别人的钱还不上,双方协商出这一办法,租金和欠款相互抵消。他说,自己并没有隐瞒银行,而是银行没有询问是否有租约。最后,执行法官再次要求许某杰配合执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随后,许欧凯法官与万杰隆集团工会工人代表、承租户代表商谈,告知其配合协助法院执行的必要性。代表们表示理解并对执行工作予以配合,并表示将依法维权。
被执行人诚意和解
法官促成多方共赢方案
当日上午11时许,执行干警来到位于同安区祥平街道厦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施工现场。
据介绍,该公司涉及两个执行案件,涉案标的达2亿元。2018年9月6日,双方当事人曾达成和解协议,现因被执行人不能履行和解承诺,执行程序再次启动。执行干警此次行动就是组织双方代表现场谈判沟通,协调下一步如何推进项目建设,以回笼的资金来偿还债务。
现场,执行干警组织双方代表谈判沟通。法官首先询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为何不能如期履行和解承诺,代表阐述了项目开发目前增容、过会、预售证带来的资产变现时长困难,同时表示出极大诚意配合执行。
为推进案件顺利执行,法官现场协调各方当事人,一方面督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下一步如何推进项目开发、建设、销售提出合理预期方案,并表示法院可协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函相关部门请求协助时长问题。另一方面询问他方当事人的意见。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框架性债务解决方案。
“法院执行必须制定个性化方案,最大限度地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如若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能顺利进行预售,双方将达到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这对各方当事人都是最好的,也是法院最想看到的,为此,我们不惜花费人力物力依法促成和解条件的形成。”执行法官许欧凯说道。
被执行人拒接来电
法官一一走访通知租户
吃过午饭后,执行干警们马不停蹄赶往后两个执行案件现场。
其中位于同安区双富路10号厂房的一案与万杰隆集团的案件属同一执行案件。由于双富路10号厂房涉店铺租户众多,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路调查厂房租赁情况;一路约谈主要案外人代表,现场调查取证。
现场执行干警拨打被执行人厦门盛玉实业有限公司代表的联系电话,遭到挂断、拒接、关机的情况。为推进执行行动的顺利实施,同时也考虑到租户们的利益,法官走访了20多家租户,将协助执行的要求一一通知到位,明晰法理。不少租户当场表示在法院依法腾退之前,将按时把每月房租缴纳至法院统一账户并积极配合法院腾退工作。
最后一站,执行干警处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据介绍,该案被执行人厦门新时鲜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厦门市翔安区舫阳北二路598号研发一楼、600号研发楼楼二、602号1号厂房为该案抵押物。前期调查发现,上述标的物目前共有约10家公司在此注册,实际在此办公公司包括厦门市易佳佳食品有限公司、星印(厦门)食品有限公司在内共6家。
据调查,厦门新时鲜食品有限公司在法院依法张贴腾房公告之后仍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合作协议,属抗拒执行行为。“下一步,我们将依法追究新时鲜食品有限公司责任。”执行法官现场表示。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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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2019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