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安监局“四措施”加强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17.07.2017  11:21
     为切实加强高温季节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工作,连城县安监局采取措施认真做好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县政府安委会关于大排查大整治 “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在整治过程中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隐患严重的企业,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并视情挂牌督办。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企业,重点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企业、加油站等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在7月底前完成对所有设备设施检查或检修,加强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及有毒报警、安全联锁等测量控制仪表的维护保养,确保安全有效。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严格落实实时监控和应急值守制度,对相关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以及温度、压力等重要技术参数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等进行24小时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受控。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单位每天对管道进行巡查,对管线重点部位等派人24小时值守。纳入停产限产计划的企业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开、停车安全。对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等新、改、扩建项目要加强“三同时”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三是落实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全县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散装汽油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许可审批和备案登记制度,切实落实购买实名和销售登记制度,如实记录储存量和每笔销售流向信息,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异常购销情况,确保管制化学品安全受控。8月份,暂停受理新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及使用许可申请。从8月份起至9月上旬,禁止一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类特殊作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车辆人员进出管理,严禁外界无关车辆人员入厂入库。进一步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落实“四必查”制度。

    四是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确保应急预案科学、实用、有效,如超出有效期或与实际不符应重新进行评估。要求在7月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要求完成本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连城县安监局  黄煌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