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质量安全检测力度亟须加大

15.06.2015  15:50

  □华西都市报特约评论员王传涛

  居民楼倒塌,对居民而言,往往意味着“灭顶之灾”,同时,这对社会秩序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也会造成影响。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危房的安全防范力度,加快建立房屋质量保障机制。

  14日凌晨6时左右,遵义市红花岗区一居民楼发生局部垮塌,目前已救出4人,具体伤亡情况正在核实中。记者梳理发现,近一个月内,全国至少发生5起塌楼事故,造成至少22人死亡。(6月14日《法制晚报》)

  5天之前,遵义就曾发生过居民楼倒塌事故。若不是“中国好邻居”骆开素夫妇的挨家挨户奔走相告,恐怕5天前的塌楼事故就将造成严重的伤害。当时,更是有多家媒体发出了警醒的声音——“中国好邻居”可遇不可求,在居民楼倒塌这事上,不可能时时都寄希望于居民身边出现“中国好邻居”。没有想到,这样的警语刚刚发出便一语成谶,得到应验。

  远远不止是遵义。近一个月以来,全国已发生5起居民楼倒塌事故,共造成22人死亡。这样一种集中现象,让人想起去年有专家预言,我国80年代后一批快餐式建筑进入“质量报复期”。依据是,上世纪80、90年代建造的房屋,多为砖混结构,而并非钢筋混凝土结构,现在这些老房子多半已经进入生命尾期——这对于居住在城市老居民楼的居民而言,已经构成了普遍的安全威胁。

  据了解,我国1995年前交付的房屋,基本都为砖混结构,此外还有以下几个共性缺陷:住宅建设标准较低;施工工艺相对落后;后期使用管理不当;因周边道路改造和施工,这些老房子均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侵蚀。也正因为如此,每一个城市或城镇都应该对辖区内的老居民楼进行一次必要的大排查和检验,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破除或加固。

  对于危房的处理,我国并非没有规定。1989年开始实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对于危房的处理有一套近乎完善的处理规定措施。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都有明确而细化的规定。同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可以效仿香港推行强制验楼计划,清晰界定私人业主与政府的责任。此外,各地政府还可以引入商业保险机制,设立维保基金,为老旧房屋的保养、维修提供资金支持。

  “墨菲定律”强调,只要存在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就一定会发生。而且不管其可能性有多小,但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经济损失。也就是说,所有的安全事故,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结果,都有原因可循;同时,在实际操作层面,规章制度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在应对居民楼步入“质量报复期”的议题上,“墨菲定律”提出的理念值得重视。

  生命财产安全大于天。居民楼倒塌,对居民而言,往往意味着“灭顶之灾”,同时,这对社会秩序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也会造成影响。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危房的安全防范力度,加快建立房屋质量保障机制,莫让楼房倒塌的事故一再发生。

  (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