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危房改造涉及20万人 原址新建每人补助3000元

29.05.2015  21:32

  东南快报讯(记者 周强)省农业厅昨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称,今年全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涉及20万人(约5万户),将会通过异地集中重建、修缮加固、就地新建三种方式进行改造。其中,异地搬迁和原址新建的,按每人3000元进行补助。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此次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有六类:一是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低收入农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以及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农村危房户;二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农户;三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农户;五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六是泉州市危旧石结构房屋需改造的农户。

  其中,居住在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符合条件的危旧房农户,且符合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可优先列入修缮改造。

  将会通过三种方式进行改造。一是异地集中重建。对于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和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要搬迁的农户,要提倡引导他们异地集中安置。二是修缮加固。仅限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农户以及其他农村危房户,严禁借危房改造名义进行整村立面改造。三是就地新建。对居住地交通条件较好的危房户,实行就地改造新建。

  在补助标准上,依据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的改造方式和困难程度,确定不同类型的补助标准。一是困难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对象享受政策叠加,即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增加一个人份补助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每户补助不低于10000元;二是对危房进行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0000元给予补助;三是五保户无论新建或修缮,按照每户150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