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荔城农村个人建房:危房扩建每季度最多3户

27.11.2014  14:32

  近日,荔城区梳理出群众关心的8大问题,对该区当前农村个人建房审批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详细答疑,内容涉及移位翻建、“一户一宅”认定、续建等方面。

  该区规定,翻建时若就近移位,仍位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实行“新建或移位建设暂不予审批”;待村庄规划审批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批。部分因片区改造、旧村改造、道路建设已拆迁且属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屋,若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可在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建设,鼓励集中安置;若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采取货币补偿。现房屋为三层以下或原审批三层以下的群众住房要求续建,均需按规定办理旧房翻建审批手续(加层)。

  而针对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危房户住房问题,荔城区出台规定,对禁建村居内的危房户,在不破坏整体结构、保持原有建筑格局的前提下,允许其对墙体、屋面进行维护修缮。同时,所在村居近三年内没有项目落地或没有涉及征地拆迁的危房户住房,可实行就地翻(扩)建限额审批,每个季度每个村居审批户数不超过3户,严格把关审批程序。实行原基、原滴水、原层高、原面积予以翻建原则,利用闲置宅基地翻建的危房户,要严格按人口控制占地面积。此外,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危房户自愿放弃所有的旧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可就近申购安置房,切实解决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危房户的住房问题。

  笔者了解到,荔城区目前正加快推进68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力争于明年3月份前完成全部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湄洲日报 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