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危害诚信的“假证书”亦要“打早打小”

28.08.2020  04:12

  近日,广东高考生曹某花3000元伪造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日前,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网络电商平台调查发现,多名商家表示可定制高校录取通知书。不仅如此,二代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高校学生证,甚至退伍军人证书、残疾人证等都可以定制。(8月26日《中国青年报》)

  花3000元伪造一张证书,或者是一张录取通知书,在某些人眼里,看起来事情不大。可是这样的证书,对于那些辛辛苦苦求学的人来说有失公平,对于社会的诚信来讲也是一中毒瘤。不要以为薄薄的一张纸,伤害的是社会公平的激励,更是对实事求是社会诚信观念的一种挑战和轻视,如果大家都听之任之,其起到的反作用也是相当大的。

  互联网时代,让信息更为通达,也让一些心术不正的人觉得有捷径可走,殊不知,这个捷径并非一条光明的坦途,而是“掩耳盗铃”般的自欺欺人。多家店铺称可定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部分商品展示页附有多家高校录取通知书封面。不知道这样的违法行为,是否因为成本低,就可以忽略自己的犯罪事实?

  其实,自亮剑“2020”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多地警方就结合公安部打击整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的部署要求,查处了多起制作买卖假证的违法行为,其中,机动车牌照、驾驶证、身份证等伪造行为高发。查到了,如何蛇打七寸?才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只有让这些制作假证的人接受法律的制裁,才能真正以儆效尤,督促更多人老老实实办事,实事求是做人。

  当然,有市场需求才是制造假证的土壤。非法买卖伪造证件的生意之所以红火,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因为有需求。不论是想满足虚荣心,还是想欺骗亲友,伪造录取通知书、伪造假证的行为都是非正当性的。相关部门除了对本人加以教育外,更应该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秉承诚信品质,共同呵护社会诚信。

  我国法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互联网交易平台上但凡涉嫌此类犯罪的商家,相关执法部门不能姑息,应该给予“打早打小”,除了关闭涉事店铺,更应该对于造假平台一并处理,公安部门应加大对此类犯罪行为的破获和处罚力度。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处理相关投诉,对此类违法犯罪用治安处罚的方式“打早打小”。用人单位也要认真核实证书的真伪,才能让假证无处遁形。

  只有共同形成抵制假证的“天罗地网”,证件才会真正成为身份的象征,成为成绩的展示,成为社会诚信的最好展示。(晋安区文明办胡安安)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