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福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

26.08.2014  10:14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福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

闽煤安监监察〔2014〕21号

各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安监总煤调〔2013〕135号),做好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福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写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请将本文转发到各产煤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煤矿企业。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4年8月18日

福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写提纲

1  绪论

1.1   目的和任务

简要阐述报告编写的目的以及普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1.2   报告编写依据

1.2.1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列出编写本报告主要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1.2.2技术资料

      列出本矿井的地质勘探报告、水患调查报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煤矿初步设计》、《煤矿安全设施设计》等有关的技术资料。

1.3   煤矿概况

1.3.1交通位置与自然地理

简要阐述本煤矿交通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及气候条件等。

1.3.2开采简况及四邻关系

简要介绍本煤矿开采范围、储量、生产能力、平面及垂向相邻情况、建矿历史、证照等基本情况。

1.3.3主要生产系统

简要介绍矿井开拓方式、采煤方法、采煤工艺、通风方式、供电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供排水系统等基本情况。

1.4  主要灾害情况

      简要介绍矿井的主要灾害类型,以及建矿以来矿区发生的主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5  本次工作概况

      简要介绍本次普查工作的组织情况、工作方法、主要完成的工作量等。

2   煤矿地质概况

2.1   地质勘探工程

      简要介绍煤矿及矿区地质勘探工程和勘探程度等情况,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补充勘探勘查情况。

2.2   地层

      简要介绍煤矿的地层出露情况、正常层序和主要煤系地层。

2.3   地质构造

简要介绍煤矿断层、褶皱、岩浆岩的分布特征和发育程度,以及地质构造程度划分等情况。

2.4   煤层与煤质

简要介绍煤矿主要可采煤层厚度、可采系数及稳定程度划分、煤层顶底板力学性质及其稳定性等情况,并对可采煤层的煤质进行分析。

2.5   水文地质特征

2.5.1自然地理

简要介绍本区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地表主要水体情况(如河流、水库等)、地表水排泄条件等情况。

2.5.2含水层

简要介绍煤矿各含水层岩性及富水性情况。

2.5.3隔水层

简要介绍煤矿隔水层岩性及导水性情况。

2.5.4断层导水性

简要介绍煤矿主要断层性质、导水性和富水性等情况。

2.5.5矿井充水因素分析

主要分析本区地下水补给条件和本矿井主要的充水因素。

2.5.6矿井涌水量

根据本矿井充水条件分析,采用比拟法或其他方法计算本矿井的涌水量,确定本矿井的水文地质类型。

3   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3.1   煤矿及周边采空区普查

3.1.1本矿采空区情况

采用查阅资料、调查知情人、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查明本矿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状况(补给、径流与排泄情况,特别是与地表水的连通情况),自然发火情况和有害气体等情况;并查明采空区充填和封堵情况;将采空区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建立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可采取列表说明)。

3.1.2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

采用走访相关矿井管理人员、调查知情人、查阅图件资料、实地勘查等方式查明周边矿井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状况(补给、径流与排泄情况,特别是与地表水的连通情况)、自然发火情况和有害气体等情况;并查明周边采空区与本矿距离以及对本矿可采煤层的影响范围等情况;将采空区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建立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可采取列表说明)。

3.1.3煤矿及周边采空区普查结论

根据普查情况,提出煤矿及周边采空区对矿井开采危害情况的结论。

3.2   废弃老窑和不良钻孔普查

3.2.1废弃老窑情况

采用查阅资料、调查知情人、实地勘查等方式查明废弃老窑(井筒)闭坑时间、开采煤层、范围;调查老窑积水情况(积水最低和最高标高、积水量、积水时间,补给、径流与排泄情况,特别是与地表水的连通情况)等资料,查清对本矿可采煤层的影响范围。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并建立老窑采空区资料台账(可采取列表说明)。

3.2.2井田钻孔情况

采用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井田内所有钻孔封孔质量情况,并将井田内及周边施工的所有钻孔标注在相关图纸上,查清对本矿可采煤层的影响范围,圈出封孔不良钻孔的防隔水煤岩柱范围,并建立水源井、封闭不良钻孔资料台账(可采取列表说明)。

3.2.3废弃老窑和不良钻孔普查小结

根据普查结果,提出废弃老窑和不良钻孔的危害情况结论。

3.3   断层、裂隙和褶曲普查

3.3.1断层、裂隙情况

采用查阅地质报告及本矿井实际地质调查资料,收集矿井裂隙发育资料;查明矿井边界断层和井田内落差大于5米的断层,查清断层性质、走向、倾角、断距,断层带宽度及岩性,断层两盘伴生裂隙发育程度,分析归纳矿井断层展布规律,分析断层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的关系,以及断层富水性等情况,并列表予以说明。

3.3.2褶曲情况

查明矿井内主要褶曲形态、两翼产状;褶皱走向、倾伏向和倾伏角等。

3.3.3断层、裂隙和褶曲普查小结

根据普查结果,总结规律,编制煤矿构造纲要图,提出断层、裂隙和褶曲对矿井开采影响情况结论。

3.4   煤矿含水体普查

3.4.1主要含水层情况调查

3.4.1.1灰岩

采用查阅地质报告、矿井开采历史资料调查、实地调查等方法查明本区灰岩分布情况、富水性情况以及灰岩溶洞分布规律、导水断层与灰岩关系等;查清灰岩水的补给、径流与排泄情况,特别是与地表水的连通情况;查清灰岩分布是否影响本矿目前生产区域,及对本矿可采煤层的开采影响范围。

3.4.1.2其他主要含水层

采用查阅地质报告、矿井开采搜集的水文资料等方法查明本矿其他含水层富水性、补给、径流与排泄情况,特别是与地表水的连通情况;查清对本矿可采煤层的开采影响范围。

3.4.2其他含水体情况调查

采用查阅地质报告、矿井开采搜集的水文资料等方法查明本矿地表含水体、含水断层等的分布情况,查清含水体的水源、水量、水位、水质情况及导水通道,查清对本矿可采煤层的影响范围,预测煤矿正常和最大涌水量。

3.4.3煤矿含水体普查小结

根据普查结果,确定煤矿含水体情况和影响矿井安全开采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排水意见和水害防范措施。

3.5   导水裂缝带普查

3.5.1导水裂缝带高度计算

根据本矿煤层开采厚度、顶板岩性等情况,依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有关公式,计算本矿井各可采煤层按开采顺序开采后垮落带高度和导水裂缝带高度。

3.5.2导水裂缝带对开采影响

      调查本矿导水裂缝带高度内含水层富水情况、含水体分布情况以及导水裂缝带有否达到地表,地表水及含水体有否通过导水裂缝带进入矿井,确定导水裂缝带对矿井开采影响程度,合理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3.6   瓦斯富集区普查

3.6.1煤矿瓦斯等级

介绍本矿各煤层厚度、煤质情况,根据矿井地质资料和近期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确定矿井瓦斯等级。

3.6.2煤矿瓦斯赋存规律分析

根据矿井搜集到的瓦斯资料和地质资料,对矿井瓦斯赋存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本矿井瓦斯变化规律和可能富集的区域(独头上山、废弃的井巷、采空区),严防中毒窒息、瓦斯爆燃等事故发生。

3.6.3瓦斯富集区普查小结

根据瓦斯普查结果,确定矿井瓦斯赋存、变化规律,瓦斯富集区情况,提出防范措施。

3.7   井下火区普查

3.7.1煤矿煤层自燃倾向性

调查本矿历史上各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情况,确定矿井各煤层自燃倾向性。

3.7.2井下火区情况

查明矿区历史上及目前煤层自燃、井下火区情况,若存在井下火区,应查明火区范围、密闭、气体成分等情况,提出防灭火措施建议。同时,应查明可能发生井下火灾的各类隐患。

3.7.3井下火区普查小结

根据普查结果,确定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井下火区情况(有或无)以及井下火灾隐患情况,提出预防井下火灾的安全对策措施。

3.8   不良地质体普查

3.8.1陷落柱、古河床冲刷带、古隆起、天窗等不良地质体普查

简要描述本矿井是否存在陷落柱、古河床冲刷带、古隆起、天窗等不良地质体,若存在,必须详细描述其分布范围、发育状况、导水性等,并将查出的不良地质体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3.8.2岩浆岩侵入体情况

查明井田内岩浆岩侵入体名称、岩体产状、形态、厚度、侵入层位和分布范围,标绘在采掘工作平面图上,确定其对煤层影响程度。

3.8.3不良地质体普查小结

根据普查结果,确定本矿不良地质体存在情况,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

4   煤矿主要生产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4.1   煤矿开采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4.1.1矿井开采系统简况

介绍本矿开拓方式、采煤方法;采区、采煤工作面布置等情况。

4.1.2安全出口情况

详细调查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出口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独眼井、单腿上、下山以及采煤工作面是否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回风巷道,另一个通进风巷道情况。对于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上、下2个安全出口时,是否有实现“两眼见面、高位贯通”,是否制订安全措施并报批。

4.1.3围岩情况

详细调查矿井煤层顶、底板岩性情况和工程地质条件,调查是否有冲击地压或围岩压力特别大、围岩特别破碎等隐蔽致灾因素。

4.1.4开采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小结

根据普查结果,确定本矿开采系统主要的隐蔽致灾因素,提出防范措施。

4.2  煤矿通风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4.2.1矿井通风系统简况

介绍本矿通风方式、通风方法,进出风线路以及主要通风机等通风设施情况。

4.2.2主要通风机情况

调查矿井主要通风机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试,测试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风机是否正常运转;主要通风机供电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双电源、双回路情况);矿井进出风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2.3其他通风构筑物和通风设施情况

调查煤矿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是否均安装有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所有报废的巷道和采空区是否均已按规定予以密闭;调查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是否实行风电闭锁,以保证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矿井局部通风是否均已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4.2.4矿井通风稳定性情况

调查矿井是否依据总风量进行安全生产,各用风地点是否按需风量进行有效调节,风量、风质、风速是否符合规程规定,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可靠。

4.2.5矿井通风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小结

根据普查情况,确定本矿通风系统存在的主要的隐蔽致灾因素,提出防范措施。

4.3   煤矿提升运输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4.3.1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简况

简要介绍矿井提升和运输系统情况。

4.3.2提升绞车情况

调查提升设备是否装设符合要求的保险装置,并按规定进行提升设备性能检测。调查各类连接装置、钢丝绳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其性能指标和安全系数是否符合规定。倾斜井巷上端是否有足够的、符合设计要求的过卷距离。

4.3.3斜井人车(架空乘人装置)情况

调查斜井人车有否顶盖,车辆上有否装有可靠的防坠器;斜井人车有否设置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车辆运行速度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斜井轨道是否符合要求,使用叉瓜式防坠器的,其轨道铺设的枕木1/3以上厚度是否高出地面,手动落闸试验、班前空车运行等日常管理是否到位。

使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的,应调查巷道倾角是否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蹬座中心与巷道的安全间隙是否符合要求,运行速度是否符合要求,驱动装置是否有制动器,在下人地点的前方是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以及日常运行管理等情况。

4.3.4防跑车装置情况

调查矿井上部平车场是否安装有符合要求的阻车器和挡车栏;倾斜井巷内是否安设有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串车提升的各车场是否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室;运人斜井各车场是否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

4.3.5矿井平巷运输情况

机车运输:调查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是否齐全;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和间距、与巷道或棚梁的距离、绝缘子的悬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运输平巷坡度大于7‰时,是否严禁人力推车;是否严禁放飞车。

4.3.6矿井提升运输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小结

根据普查情况,确定本矿提升运输系统存在的主要隐蔽致灾因素,提出防范措施。

4.4   煤矿供电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4.4.1矿井供电系统简况

简要介绍矿井供电系统情况。

4.4.2矿井供电情况

调查矿井是否有双回路供电;年产6万t以下(不含6万t)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是否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能否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调查井下排水系统是否双回路供电;调查是否有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情况。

4.4.3电器设备情况

调查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井下是否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是否按规程规定装设防雷装置,雷电对矿井供电系统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低压过流整定的可靠性试验情况等。

调查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是否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是否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是否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是否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是否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是否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煤电钻是否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是否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4.4.4矿井供电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小结

根据普查情况,确定本矿供电系统存在的主要隐蔽致灾因素,提出防范措施。

4.5   煤矿供排水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4.5.1矿井供排水系统简况

简要介绍矿井供排水系统情况。

4.5.2供水系统情况

调查矿井地面高位水池是否能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 3 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同一水池,是否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是否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矿井进风井口是否装设防火铁门,井上、下是否设置了消防材料库。

4.5.3排水系统情况

调查矿井井下水泵房是否是双回路供电;井下水仓是否有内外水仓;水仓的有效容量是否容纳8个小时的正常涌水量;井下排水工作水泵能否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能否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井下排水管路是否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能否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的总能力,能否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4.5.4矿井供排水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小结

根据普查情况,确定本矿供排水系统存在的主要隐蔽致灾因素,提出防范措施。

4.6   地面生产生活辅助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4.6.1地面生产生活辅助系统简况

简要介绍矿井地面生产生活辅助系统情况。

4.6.2地面生产生活辅助系统隐蔽致灾因素

调查矿井地面防排水系统情况,调查是否设有截洪沟、排水沟、挡土墙、挡矸坝;调查了解矿井硐口是否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调查了解地表水体有否对矿井造成威胁;调查了解矿山开采、地表滑坡、泥石流等是否对地面建筑物安全造成威胁。

4.6.3地面生产生活辅助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小结

根据普查情况,确定本矿生产、生活辅助系统存在的主要隐蔽致灾因素,提出防范措施。

5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论及防范措施

5.1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论

5.1.1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果

根据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和生产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情况,通过综合分析,确定本矿存在的哪些主要隐蔽致灾因素。

5.1.2隐蔽致灾因素影响预测预报

分析本矿隐蔽致灾因素对本矿各水平、各区段开采的影响程度,并对可能引发的灾害进行预测预报。

5.2   隐蔽致灾因素防范措施

根据不同类型的隐蔽致灾因素,分别制定防范和治理措施。

5.3   今后的努力方向

通过本次普查,针对存在的工作不足,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6   附图附件

6.1煤矿及周边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6.2废弃老窑、水源井、封闭不良钻孔台账

6.3煤矿地质构造纲要图

6.4采掘工程(含采空区、不良地质体)平面图

6.5井上下对照图(含废弃老窑、封闭不良钻孔)

6.6煤矿充水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