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办印发《煤矿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03.03.2017  16:19
   2月28日,省政府安委办印发了《福建省煤矿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闽安委办〔2017〕15号),有效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一般事故,进一步推进煤炭行业安全平稳发展,为全国“两会”、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政治活动创造稳定的煤矿安全环境,
      此次煤矿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围绕“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突出“水、火、人车、顶板、中毒窒息”等主要致灾因素,紧盯严防非法和关闭矿点“死灰复燃”,构建并完善以安全标准化为载体,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道防线”为手段的“三位一体”事故预防机制,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将“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形成”的前面,构建事故防范的第一道防线,并严格落实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同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并以国家新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为契机,以新《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强化现场管理,使标准成为习惯,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改进和自主排查治理隐患,真正做到不达标不生产,全面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安全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