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大田等县创新水行政综合执法经验材料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水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近年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大胆探索实践,涌现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对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近期,省水政监察总队组织人员对大田县的生态综合执法,漳平市的水行政综合执法,诏安县的河道采砂管理模式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三地经验材料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组织创新,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好体制机制制度,人员力量、装备经费等问题,推进全省水行政执法工作上新台阶。
福建省水利厅
2015年6月16日
大田县整合生态执法力量 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成立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经省编委和省政府法制办批准,2013年10月成立我省第一个县生态综合执法局,行政单位编制加挂在县政府办公室,编制30名,现有人员17名,承担水利、国土、环保、林业、安监等部门的部分行政执法职能,并依法行使七个方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各乡镇、矿业监督管理局设立生态综合执法分局,人员编制6至10名,在各单位现有编制人员中调剂配置,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通过整合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并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实现生态环境整治领域的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的分离,改变了原来由一个行政机关“自批、自管、自查、自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管理模式,建立了行政执法机构与相关行政机关监督约束机制,展现阳光执法、公正执法。
三是加强巡查检查。按照“污在水中,源在岸上”的思路,把全县划分为四个执法片区,采取分片包干、轮片巡查,对全县境内所有可能造成污染和水土流失的采石、取土、采砂、弃土、水洗砂、水洗矿等进行全面巡查督查,要求每个执法组每月巡查天数不少于20天,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做到“严管、勤查、联动、重罚”,人人都填写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各河段当天河道环境情况,防止巡查不到位、执法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四是充分发挥“河长”作用。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水利和环保的二位副县长担任境内两条主要河流“河长”,下设“河长”办,由各乡(镇)长担任辖区内总“河长”,负责管理辖区内一切涉水事务,督促各河段“河长”落实。目前,全县境内200个大小河段设立158名“河长”,实现“河长”全覆盖,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网络。还建立并发挥“河长易信群”作用,要求每个人每月须发送巡查照片10张以上,以便把发现的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制定千分制考评办法,强化考评机制,坚持一月一督查制度,年底评出全县“十佳河长”、“十差河长”和最佳河段、最差河段,并对“十佳河长”予以表彰通报,对“十差河长”在评优中予以“一票否决”。
五是提升了执法效能。县生态综合执合局成立一年多来,执法人员共打击取缔非法抽砂107起,水洗砂152起,制止非法整治水洗矿作业平台7起,非法弃土、弃石、弃碴115起,往河道乱弃土62起,停产整改并停止供电企业24家,制止偷(乱)排企业24家,办理落实信访件93件,立案查处并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15件,罚款383750元。
漳平市推进水利综合执法 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一是组建水政水保监察大队。2013年,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水政监察大队和水保监督站两支执法队伍进行整合,并报漳平市编委批准同意,成立漳平市水政水保监察大队,隶属漳平市水利局,为股级建制事业单位,编制10名。主要承担水资源、水工程设施、水土保持的保护和监管,水利规费的征收、水事案件的查处和水事纠纷的调处等工作。
二是一个窗口对外。实现了基层水利部门一个窗口对外和收费的问题,克服了基层水利执法力量薄弱,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违法案件得到处理。与漳平市法院建立良好的联动机制,近年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4起,有效地震慑了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树立了执法新形象,在行风评议中,社会群众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诏安县创新模式 强化河砂监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诏安县通过强化对河道采砂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县水利、监察、政法委、公安、国土、交通等部门及东溪沿线有关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诏安县东溪河道采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改变了过去“多头管砂,各自为政”的局面,明确了各部门分工职责。
二是创新管理制度。建立了由政府“统一管理、采售分离、公开招标”的管理模式,分别将开采权和销售权按不同主体组织实施。开采权向社会公开招标,中标人负责河砂的开采、筛选、装车等工作,政府支付采砂劳务费。销售权由县政府委托县水利局下属企业负责,将采上岸的河砂根据物价部门确定价格公开出售。
三是运用科技监管。利用视频监控与台帐登记相结合,全程监管采售过程。制定出台了砂场管理制度、砂场岗位职责,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及收支两条线制度,在河砂采售现场安装监控设备,县水利局设置监控室,对河砂装车、开票、销售全过程实行24小时监控,把好采售分离现场监管关。县水利局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每人每天误餐补贴100元。现场管理人员对运砂车辆进行运载方数认定,并登记造册。车主根据丈量确认的方数,到管理票房购买砂票,按照购砂票据到指定的装砂地点,由中标方按票面砂方装砂上车,装完出砂场前须经河砂办工作人员验方,登记台帐并上报河砂办监控室。
四是整顿市场秩序。县政府多次组织联合执法,依法取缔了东溪全线35个无证采砂场。确保市场河砂售价相对稳定,每立方米从110元降到40至60元,有效地抑制了个别砂场带头哄抬砂价的现象,缓解了市场用砂的紧张局面,2014年以来为县财政增加收入约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