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福建电影集锦》宣传册邀请招标公告
本项目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和确定中标人,诚邀省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招标。
1.招标编号:闽新广招20150105-1;
2.招标项目及最高控制价:人民币45000元;
3.招标内容:《福建电影集锦》宣传册印刷。
具体项目如下:
(1)10部DVD影片光碟刻录及碟芯印刷。
(2)光盘套排版制作。
(3)手提袋印刷并制作(32*24*6公分)
(4)画册规格:宽21.5公分、长29公分、厚≧1.8公分。精装、镶金边、蝴蝶装。
(5)数量:300本
4.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担当民事责任,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法人。
5.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宣传册样本,按项目名称以单价明细方式制作标书进行投标并提供企业经营的有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文件;
(2)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
(3)中标公告发布后3日内为质疑时间;
(4)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在质疑时间结束后5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印刷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交货地点: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电影管理处;
(4)交货期及验收:投标人应承诺于中标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交付印刷成品并验收,项目验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5)付款方式:《福建电影集锦》宣传册交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100%的合同款。
(6)投标人有权就相关事项咨询招标人。
(7)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6.投标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5日至1月23日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1月23日17:30时为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0520室。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5年1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至报名地点或开标现场(福州市东水路76号18层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会议室),逾期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如非法人应携带法人授权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废标条款:
(1)投标报价总价超过该项目包的最高控制价,废标;
(2)凡是投标方资质等弄虚作假,经查实,废标;
(3)凡是投标方标书不响应谈判内容,废标;
(4)投标书未密封加盖公章,废标。
9.开标时间、地点: 2015年1月26日上午10︰00,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18层会议室。
10.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系(业务部门电话:0591-22025850、纪检监察室电话0591-88116579)。
11.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在门户网站(www.fjgd.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地 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电影管理处。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22025850
传 真:0591-88116529
联系人:林明忠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电影管理处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