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卫计系统将向“红包”“回扣”“过度医疗”开刀

29.05.2018  05:06
晋江卫计系统将向“红包”“回扣”“过度医疗”开刀 - 新浪
晋江卫计系统将向“红包”“回扣”“过度医疗”开刀 - 新浪
请注意, - 新浪
来源: n.sinaimg.cn

  晋江新闻网5月28日讯 记者从晋江市卫计局获悉,为深入推进卫计系统行风建设,晋江市卫计局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向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及过度医疗等行业不正之风开刀。旨在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塑造优良行业风气。

请注意,

   划重点啦!

   一、整治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二、整治内容

  (一)“红包”现象

  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在诊疗服务及相关活动中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等问题。

  (二)“回扣”问题

  一是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和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等问题。

  二是医疗机构不通过全省统一平台网上采购药品、采购非中标药品、高于中标价采购药品等问题。

  三是医疗机构不通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个人或少数人确定本院用药品种和规格,随意采购药品等问题。

  四是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用药信息(统方)问题。

  (三)过度医疗问题

  一是医疗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将医疗卫生人员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问题。

  二是医疗服务中违背诊疗常规,开具“大处方”、滥用抗生素、大量使用辅助用药、无指征用药、无医嘱用药、无医嘱检查、过度检查、乱开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等问题。

   三、整治行动时间节点

  动员部署阶段(6月01日—6月15日)

  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7月15日)

  督导检查阶段(7月16日—8月20日)

  总结评估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致患者和家属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患者和家属朋友们:

  您们好!近年来,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大多数医务人员兢兢业业,默默付出,奋战在维护群众健康的最前沿,但也有部分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 生行风建设要求,存在索要、收受“红包”和“回扣”等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市卫计 局将持续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工作,也欢迎大家积极参与,配合我们共同营造温馨和谐、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

  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准收受“红包”和“回扣”,不准违规收费, 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开单提成,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为商业目的统 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如果您发现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上述现象和其他行风问题,请您及时举报,我们将认真核查处理,同时为您保守秘密。

  监督举报电话:

  0595-85684496(市卫计局)

  0595-85617619(驻市卫计局纪检组)

  监督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市卫计局)

  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