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法院:老赖欠款十九载 九旬老母替儿领
17.06.2014 18:58
本文来源: 法院
案件要追溯到1995年2月27日,老人的儿子韩某将20000元借给该案的被执行人孙某等人,原定当年5月17日还清,而到了还款日,孙某等人只还款9000元,其余欠款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韩某向县法院起诉孙某,1997年12月12日,南靖法院立案执行,而孙某在履行欠款500元后,便外出打工,一直更换手机号码躲避法律义务。17年来南靖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都扑了空,但始终没有放弃。
今年6月初,南靖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亲属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终于使这起规避执行多年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但申请执行人韩某却于2007年因病死亡,根据法律规定,该款必须由申请执行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续领取,而该案申请执行人的遗嘱继承人是其年迈的母亲张老太太,可考虑到老人已经91岁高龄,行动不便,南靖法院的执行法官主动上门将10500元执行款交到老人手中,最终这漫长的讨债路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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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014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