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法院:开门太急酿大祸 交通肇事被判刑

30.06.2014  10:57
  南靖一机动车司机詹兰(化名)将汽车随意停在路中,她妹妹打开车门时没有留意后方情况,打开车门时,不幸将同向而行的摩托车司机刮倒致死。近日,南靖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詹兰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4月18日下午,詹兰开车载其妹妹外出。车刚开出小区大门, 妹妹发现手机落在家里,要求下车回家去取。詹兰见路上没什么车,便直接将车停在路中间.坐在驾驶员后排座位的妹妹由于太着急,没多看就推门下车,而就在那一瞬间,被害人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后方驶来,撞上车门,猝不及防的陈某当场摔了出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被告人詹兰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詹兰的妹妹与被害人陈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詹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能够主动与妹妹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5万元,并取得了他们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带一分小心上路,携万分安心回家。作为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开车门前,一定要从后视镜观察车后情况后提醒车上人员安全开门,以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行驶过程中,后车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遇到前方有车辆紧急停靠时,后方驾驶员要注意缓行避让,以免发生险情。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