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法院:巡回办案为民解忧

15.07.2016  16:12

  近日,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的法官们深入书洋镇田中村龙潭楼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16年1月19日,肖某雇请简某回收他人旧房子的木料,在拆墙过程中,发生墙体倒塌导致简某当场死亡。案发后,肖某与简某亲属请求当地司法所调解,肖某先行赔付8万元后,因赔偿数额未能达成协议,2月16日,死者家属将肖某诉至南靖法院土楼法庭。被告肖某应诉后辩称自己受王公庙管理人员简某兴雇请,申请追加简某兴等人为被告。

  为查明真相,经办法官通过调取周边视频进行察看并一一调查,查明了死者在拆墙过程中本身也存在操作上的过错。

  之后,经办法官先后6次向王公庙理事会主要成员释明法律关系,明确其与肖某形成承揽法律关系,指出其存在选任不当的过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调解,庙方愿意给予受害人家属适当的人道主义救助。

  承办法官又下村走访入户调解,最终达成简某兴等代表庙方给予人道救助5万元、肖某再赔偿6万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图①:法官庭前向证人调查。

        图②:就地开庭审理。

        图③: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图④:原告现场清点款项。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