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法院:山羊啃坏红豆树苗 法官巧解十万索赔

03.03.2015  18:14
  一群山羊“光临”红豆树园品味“佳肴”,却苦了山羊的主人,不仅摊上官司,还要面对十万索赔。近日,南靖县人民法院就成功调解了这么一起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1年,南靖县奎洋镇岭头村的小黄,看准红豆树作为名贵绿化树在市场上价高且畅销,便在村里承租了13亩田地,买了近1100株红豆树苗,打算培育几年再出售。看着逐渐成长的树苗,小黄心里美滋滋的。2014年9月7日,小黄突然发现自己的红豆树给糟蹋了,近500多株的红豆树都被啃得不成样,松软的泥土上密密麻麻的羊脚印清晰可见。于是小黄赶紧报了警,后经查实,原来这些受损的红豆树竟是被同村老羊倌黄老汉那群“吃货”啃的。

  黄老汉养了近百头山羊,羊圈刚好在红豆树园上坡。由于羊群白天是放养没有人看管,但几年来,羊群规规矩矩没出什么差错,可没想到快到羊年了,这群“吃货”却让主人摊上官司。

  2014年12月15日,由于双方协商赔偿无果,小黄将黄老汉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其劳作费、树苗费、肥料费等经济损失近10万元。

法庭上,黄老汉承认红豆树是自己的羊群啃坏,但索赔金额太高,无法接受。

由于对红豆树受损价值存在争议,在诉讼期间,南靖法院办案法官在第一时间联系漳州某鉴定机构,与双方当事人一同驱车3个多小时前往现场,对红豆树受损情况及现场进行了勘查鉴定。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同村乡亲,小黄经济相对富裕,而黄老汉虽是几十年的老羊倌,但是家境确实困难。于是承办法官耐心说法、明理、谈情,在要求黄老汉积极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的同时,希望小黄体谅黄老汉的经济上的难处。在承办法官的多次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黄老汉一次性赔偿原告小黄4000元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