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法院:小鸡啄出纠纷 法官“顺手”调解

12.08.2014  19:40
  8月11日,南靖县人民法院法官黄志雄在梅林镇官洋村进行村内矛盾摸排途中,“顺手”化解了一起因“笋干”引起的邻里纠纷,把矛盾及时化解在田间地头。

  当天下午,正在开展“一村一顾问”活动的南靖法院土楼法庭庭长黄志雄,在摸排梅林镇官洋村近期村内的矛盾纠纷时,发现两位妇女在路边正你一言我一句地争得脸红脖子粗,黄庭长赶紧上前询问,原来,简大妈看天气晴好,就把家里的竹笋拿出来晾晒,因天气炎热,铺好笋片后,简大妈就回屋休息。下午准备收笋干时,发现邻居王大婶家的鸡正在自己的笋片上“肆虐”,而且鸡屎遍布。

  简大妈当即找上王大婶家理论,要求赔偿,而王大婶不甘示弱,说空地是公共场地,自家的鸡有权在那觅食,双方闹得不可开交。

  了解事情原委后,黄庭长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劝导两位不要因为一点小事伤了两家和气,邻里之间应该相互包容和相互谅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官半个多小时的努力,王大婶同意给予简大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帮助其清洗好笋干。同时,两人都为自己的莽撞相互道歉。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