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法院:“互联网+”那点事

05.01.2016  09:50
  近年来,南靖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新变化,大胆借助互联网手段提升司法产品的用户体验,不断加快智能化法院建设步伐,促进法院信息化转型升级,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正义”就在身边。

司法服务“e”时代,便民“最后一公里

  “我的事务所在市区,以往打官司就需要跑到当地去,距离这么远,正愁着这官司怎么打,现在法院已经可以在QQ上立案,省了我不少事!”日前,谈到现在的工作时,林律师难掩喜悦。

  去年,漳州市区林律师代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人在南靖船场镇。以往林律师要驱车200多公里,到南靖土楼法庭办理立案手续,来回需要一天时间。可在得知南靖法院开通QQ视频立案后,林律师并没有出门,而是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前,通过网上QQ远程视频上传起诉状、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必要证据材料等办理立案手续,前后约十分钟时间就将以往距离远的诉讼难题轻松“秒杀”。

今年3月3日,包女士来到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法庭办理立案手续,因文化水平不高,不会书写民事起诉状,正在一筹莫展之际,土楼法庭便民自动服务系统帮了她的忙。

  2013年10月间,包女士被南靖县船场镇黄某借去人民币14000元。经包女士多次催讨未果,欲起诉至法庭。但当她拿着借条来立案时,由于包女士文化水平一般,法律意识也不高,被撰写民事起诉状难住了。导诉员见状,便引导她来到一台电脑旁,打开法庭司法便民服务系统,选择了民间借贷类的民事起诉状模块,按照提示输入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诉讼标的、借款时间、有无利率约定等案件信息,不到3分钟,便将一份起诉状打印出来。包女士体验后,喜笑颜开地说:“简便、快捷,是群众贴心的服务”!

  “搭桥”互联网,远隔千里解纷争

  “以前听说法院可以QQ调解,现在用微信也可以,真的省了我不少事!”今年11月,南靖台商陈先生对南靖法院经办法官巧借“微信+邮件”平台,成功调解自己的跨省经济纠纷案,止不住的点赞。

  陈先生与辽宁展销公司因为一份机械设备展销协议发生争执,并起诉至南靖法院。考虑到被告远在辽宁,往来南靖路途遥远,台商陈先生也时常回台湾,一时也难以到庭,为减少当事人讼累,经办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便巧借当前相对流行的“微信”平台为双方做起了调解工作,并通过电子邮件来提交双方证据,就这样双方当事人完全不需要跑腿,随时随地就可以利用微信上的语音对话、视频聊天等功能,轻松进行调解互动。

  “互联网+”上晒流程,让审判更阳光

  7月19日上午,南靖县书洋镇的陈先生因腿脚不便,在自己家中的电脑上观看南靖法院对自己的邻居肖某故意伤害案庭审直播后感慨道:“我是看他长大的,听说他打了人,被抓了,开始真有点不相信,但是看了网上的庭审直播和判决书后,我才知道小肖那么冲动。

  近年来,南靖法院积极开展网络直播、互联网+上晒裁判文书活动,网民只需通过互联网+,动动鼠标或手机,打开南靖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的主页,点击“庭审直播”或“裁判文书”,不用到庭审现场就可以轻松进入“法庭”,实时收看庭审直播现场的全过程,可以随时查阅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以撤诉、调解结案的裁判文书。今年来,南靖法院先后共开展网络直播21件,其中刑事审判10件,民事审判10件,行政审判1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800多件,真正实现了审判每一个环节都可视化,每一步流程都可监督,每一种声音都可上达。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