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靖城镇成立村级社区矫正工作小组

16.08.2016  11:34
      日前,南靖县靖城镇成立村级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组长由村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成员由调解主任、治保主任、妇联、团委、民政等相关成员担任。该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立后主要负责协助配合司法所开展属地社矫人员的审前调查工作、矫正帮扶工作和日常管理。如有隐瞒包庇或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情形,由纪委会同司法机关进行追责。         靖城镇此举对如何更好的建立与完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体系,扎实构筑社区矫正基层基础防线,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将是一次积极有益的探索。 (南靖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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