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检察院部署“生态保护年”举措

11.03.2015  17:08

 

    福建检察网3月11日讯(叶忠贤)近日,南靖县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5年开展的“生态司法保护年”活动,着力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该院建立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充分运用督促纠正、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确保从严从快打击,形成震慑效应充分发挥执法办案中心作用。此外,该院联合林业局、环保局等部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检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在依法批捕起诉的同时,探索推行环境污染案件生态修复机制,实现惩治犯罪和环境修复的双赢。
    同时,该院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11个乡镇巡回检察工作室,组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巡回检察,并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强化源头治理。日前,该院乡镇巡回检察人员、巡回检察联络员已经走进企业、社区、农村,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新环保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营造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悉,2013年以来,该院共起诉工业废碱水污染环境案件1件1人、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6件26人,督促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修复非法采矿破坏的山体林地50多亩,抚育公益林120多亩,恢复青山原貌,实现了既惩罚犯罪又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