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检察院对再次违法的羁押人员建议从重量刑

10.11.2014  21:31
 
  福建检察网11月10日讯(郑伟彬) 被告人郑某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不思悔改,违反监规殴打同监室人员。近日,南靖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建议对其从重量刑,获一审、二审法院采纳。郑某为自己的二次违法付出了沉重代价。
  郑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被关押在南靖县看守所。关押期间,郑某因琐事与同监室在押人员林某发生纠纷,动手殴打林某致轻微伤。事发后,南靖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联合看守所着手收集固定证据,并向南靖县法院提出予以酌情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获得支持。
  据驻所检察人员介绍,在押人员的表现关乎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在押人员必须服从监管,遵守监规,一旦违反监规,经检察机关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将可能被法院加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