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建立全民健身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20.08.2014  20:28

为认真实施国家、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工作“三纳入”,进一步发展南靖县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升全民健身意识,增强全民体质,提升南靖人民幸福指数,南靖县人民政府积极履职,从2014年起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今年安排20万元作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等专项经费,为推动南靖县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据悉,根据《南靖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南靖县用于全民健身活动设施(不含大型场馆设施)建设经费人均不少于20元,力争到2015年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由“十一五”的1.6平方米平方米提高到“十二五”的1.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