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农机局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行政审批工作

14.10.2015  19:32

  为加强对我县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拖拉机驾驶及作业安全,南靖县农机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部41号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和《漳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农综(2014)276号)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颁发了《南靖县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靖农2015(35号)),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把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行政审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部署、落实;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对培训机构报送的材料认真审核,查找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采取查阅档案、询问、现场检查等方式相结合。通过评审,准予南靖县联达农机培训中心行政许可,并在南靖县农机局网站上公告,并报市农机管理总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