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连续两年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综治考评满分

26.01.2015  11:11

  记者1月23日从市司法局获悉,2014年,南平市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综治考评中获得满分,这已是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连续第二年获此佳绩。

  一年来,南平市司法行政系统高度重视综治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工作要求,围绕 “基层基础,务实落实,创新创优”工作思路,认真履行了成员单位职责,及时部署综治工作任务,开展综治考评项目督导,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市实现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207个,其中行业调委会168个,建成10个以个人姓名命名的人民调解室。完善市县两级“公调”、“诉调”、“检调”对接机制,全面推行“以奖代补”激励机制。10个县(市、区)全部出台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在全省率先完成任务。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17383件,调处成功17352件,调处成功率99.8%。深化创新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南平解法”上升为“福建解法”,全市医患纠纷连续四年实现纠纷发生数和激烈程度双下降,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继续不断提升。全市139个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全覆盖,全市矫正宣告室、心理矫治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相继建成投入使用。我市还制定出台了居住地争议、重大事项报告等处理办法和实施意见,统一设计制作《社区矫正执法证》,出台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制作完成入矫教育宣传片。全面启用人像识别系统,完善手机定位、轨迹跟踪系统,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执法公信力,确保了社区矫正人员矫正到位、教育到位,重新犯罪率仅0.13%,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安置帮教网络不断健全,21个安置帮教基地作用显著,“中途之家”衔接有序。全市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安置率、帮教率均为100%,重新犯罪率为0.35%,控制在3%以内。

  同时,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还完成《法治南平建设纲要》(征求意见稿)拟定, “法治南平”建设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实效显著; “八团、四组”服务机制不断深化,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有效服务民生保障、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等称号。 (许志平 包进 周谷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