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法院:司法之剑为山水代言

02.11.2015  17:27
  闽江是我省最大独流入海河流,流域面积约占全省的一半,其三大主要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中的两条在南平境内,它们在南平市区汇合后始称闽江。近年来,南平市两级法院致力生态司法,着力保护闽江上游的青山绿水,形成了“惩治——修复——联防”三位一体的生态司法南平模式,全力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突出强制性

  惩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

  2013年3月,曾某明在顺昌县双溪街道吉舟村租用原吉舟养殖场搭建厂房,用于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加工炼铅。2013年5月,曾某明以每吨6000元的价格从福州市多家废品收购站收购100余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在未获得有关部门颁发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在厂房内拆散100余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并将电池内的电极板铅片作为原料,用于炼铅,共熔炼55块铅锭,计58.02吨,价值58.5万元。

  2014年11月,顺昌法院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曾某明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据悉,曾贵明系南平市首例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刑的被告人。

  在依法打击破坏环境的行为,亮出司法之剑的同时,南平中院也注重创新,特别是积极推动落实公益诉讼的实践,更是获得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

  今年1月1日,南平中院受理了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由民间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公益诉讼,让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者除承担刑事责任之外,在经济上更加得不偿失,通过个案审判强化经营者的环保责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突出专业性

  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长期以来,部分村民靠山吃山的观念根深蒂固,盗伐滥伐、破坏林地等犯罪行为屡屡发生。在有效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的审判实践中,南平中院摸索出了一条“双赢”的路子。

  2014年11月10日,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正在光泽法院开庭审理。作为林业局的委托代理人,光泽县林业局规划设计队队长吴永芳就被告人单某破坏生态植被行为向法庭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单某未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将山场推平用于堆放、加工鸡粪,造成38.7亩的生态公益林被毁坏。

  一审判决后,在法官的见证下,单某与林业局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规定,单某在两年内对受损害林地植被进行恢复并负责管护,由林业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作为林业部门首次以原告身份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该案将对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行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南平中院生态环境庭庭长甘代兴说。

  2014年以来,南平市两级法院共判决23名被告人补种林地760亩、管护林地532亩、异地补种林地461亩,在重点山场建立了10片生态管护补种基地。同时,南平法院还将这一机制延伸到空气、水土、矿产等领域,建立了替代性修复、异地恢复、增殖放流、惩罚性赔偿等修复性生态司法机制。

  突出联动性

  综合施策源头预防

  畜禽养殖是延平区的重点产业,也一直是当地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养殖造成的闽江水体污染问题,下游群众反映强烈,是困扰市、区政府的难题。延平区政府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环保、动物防疫、城乡建设等部门,依照职能对排污养殖场作出了责令停止生产、罚款、限期拆除养殖场等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行政决定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的协助下,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搬迁、关闭和拆除125家;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治理822家。如今,闽江边已闻不到养猪发出的恶臭,看不到养猪排放的黑水。“近年来,在生态司法领域,我们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加强非诉执行审查工作,对于有关部门移送的涉环境污染的行政裁决案件优先审查,依法准予强制执行。”延平法院副院长郑少杰如是说。

  近三年来,南平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协调会100余场次,通报环境违法案件信息,加强与检察、林业、环保、国土、水利、农业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生态审判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同时,积极协调市财政局、林业局、国土局等单位,邀请热心企业、社会爱心人士参与,筹建全市统一的生态公益基金,为修复受损生态提供资金支持。

  除了与政府部门的联动对接,南平法院还加大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的力度,争取群众的广泛支持。在重点林区、矿区、自然保护区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点”,组建一支由法官、人大代表、热心群众组成的“生态司法志愿者服务队”和“生态司法信息员工作队”。同时,大力开展预防性生态司法工作,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美丽乡村”“无讼林区”创建工作,为和谐生态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2010年以来,南平全市法院受理的生态侵权、资源权属纠纷案件年均下降5%,全市40%的乡镇未发生涉生态诉讼。

  在这里,天上有蓝天白云,地上有青山绿水,地下有黄金白银。“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形象比喻,在南平这块美丽的土地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