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松溪原粮食局长叶风健虚开购粮票据获刑

03.05.2015  11:36

    未完成粮食收购任务,却虚开票据,套取省级储备订单粮直补款上百万元。近日,南平中院裁定维持原判,南平松溪县原粮食局局长叶风健因犯私分国有财产罪、滥用职权罪,获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据了解,2008年1月,叶风健被任命为松溪县粮食局局长。2010年12月,松溪县粮食局下属公司——松溪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未能完成粮食收购任务,时任公司经理的王某向叶风健请示,虚开5650.136吨粮食的票据,套取省级储备订单粮直补款1130027.2元。

    2011年和2012年底,时任储备粮公司经理的杨某向叶风健请示后,又以同一方式,套取直补款。

    此外,王某、杨某得到叶风健的同意后,还以“津贴”、“职工工资”、“补价款”、“下乡补贴”等名义虚开票据,将国有资产42.3万元私分。

    去年,松溪法院一审对叶风健作出上诉判决。王某、杨某等人分别获刑10个月到1年5个月不等,均缓刑并处以一定罚金。叶风健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南平中院二审裁定驳回叶风健的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曾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