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税警配合共建协作机制
福建省南平市国税局与南平市公安机关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协作机制。最近,南平市国税局与南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就市(县)两级税警协作达成协议,共同制定八项税警协作工作项目并在全市推广实施,同时就案件移送、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达成共识。
建立健全联络机制。南平市国税局与南平市公安局建立联络领导小组,由税警双方的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双方指定一人为联络员。健全市县两级税警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举办一次联席会议,围绕当前涉税犯罪案件新情况、新特点以及税法和刑法的衔接问题深入交流,开展案件会商。及时协调各地公安、税务机关协作办案,共同议定涉税案件移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和重大涉税案件联合办案等事项,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机衔接。
联合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继续将打击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工作作为今后警税协作的重点,严厉打击农副产品、大宗商品交易和利用多余生产能力、多余专用发票额度等领域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以及利用海关完税凭证虚抵进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继续开展打击虚开黄金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子、服装等行业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
联合惩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继续保持对假发票“卖方市场”的高压严打态势,警税联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对制假窝点及车站、广场、商场等兜售非法发票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整治;不放松对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整治力度,联合查处房地产、建筑安装、商业批发与零售、电信、交通运输等行业的重大发票违法行为。
联合督办重大税收犯罪案件。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工作任务,联合组织查处上级交办的虚开、骗税等案件;对上级督办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建立领导责任制,共同实施挂牌督办,重点督导促查,确保案件深入查处,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惩处。
联合建立涉税风险信息交换平台。充分运用南平市国税局“税源风险分析监控平台”,用好大数据收集、筛选、分析的优势,为税警双方精准选案提供指引;双方指定专人任联络员,负责平台信息传递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及时相互通报,适时开展联合查办;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共享共用案件查办中取得的证据、笔录等信息资料,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
联合开展业务培训。每年联合举办1期-2期公安、国税培训班,或派员参加对方举办的业务培训,了解和掌握对方的业务知识、办案程序和执行标准,增强配合的默契度。双方精干师资共同授课。
联合开展宣传。选择一批由公安、国税机关联合查办、有重大影响的虚开、骗税、制售假发票等案件,特别是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通过闽北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各地公安经侦、国税稽查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成果,以有效震慑和预防违法犯罪,营造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
联合探索制定《南平市警税联合办案工作办法》。为全市警税协作办案提供规范和指引,逐步实现税警协作配合的无缝对接,加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力度。
文章来源:南平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