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法律援助服务质效扎实提升

14.01.2016  09:28

      一是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结合业务范围规定,根据我市实际,有针对性地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11个法援中心的基础上,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36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实现全覆盖。

      二是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不断完善。规范法律援助临街便民窗口和站点建设,推动律师值班和“五心”援助活动,全市法援窗口实现专人接待;延伸援助窗口服务,在社区(居)设立法律诊所217个,为困难群众提供“家门口”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提升。缩短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批时间,做到收到申请书当日即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作出决定。指派值班律师专业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44件,比增3%,接待咨询5539人,提供援助3490人,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缓收诉讼费1037.8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36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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