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旅游质监所第三季度检查工作小结

27.10.2015  09:21

            一、市场检查情况。

第三季度,共检查旅游团队2182批,使用手持机刷卡共计1072条,检查导游电子派团单1314起。检查导游1076人次,到天游景点规范导游上岗服务189起,下排码头规范导游上岗服务105起,查处违规导游11起。其中景导7起、国导4起。 二、检查旅游企业情况。 1、按照省局的工作要求,对全市旅行社、星级酒店进行了检查,对春山秋水国际旅行社(厦门)武夷山分公司发出了反馈函,要求其限期整改。8月4日,武夷山大队执法人员对限期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基本达到了整改要求。 2、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大队执法人员对武夷山景区进行了安全检查,与景区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要求他们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南平市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全面部署,周密安排。协调联动,积极开展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确保汛期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打击无证人员拉客行为。截止9月24日,旅游交通秩序执法中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10人次,出动车辆84次,劝阻和驱赶无证人员拉客行为680余人次,使“拉客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了“三个明显、一个提升”的工作目标,即旅游秩序明显好转、拉客现象明显减少、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游客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4、武夷山旅游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打击景点、景区、旅行社和宾馆酒店未经审批擅自招揽游客的行为。 ①在主景区维持旅游秩序;负责导游违规行为的查处;使用旅游团队监管平台手持机对旅行社电子派团单进行检查,打击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行为;劝阻和打击村民拉客行为;负责南次路口导游排班和维持秩序。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检查旅游团队457批,检查导游783人次,查处违规导游17人次;劝阻和打击村民拉客行为384人次。 ②负责对全市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和周边景区点的检查;打击未经审批,擅自招揽游客的行为。 ③对市星级酒店的商务中心或销售部进行了检查,检查酒店为住店散客提供旅游服务时,是否具备旅行社资质,或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或由旅行社直接操作。打击对不具备旅行社资质的,没有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或没有旅行社操作的星级酒店,为住店散客提供旅游服务的行为。 三、旅游投诉情况: 第三季度,质监所共接到游客来电107件,其中咨询87件;受理投诉20件,办结20件,办结率100%。共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4.5万余元。其中4起关于景区竹筏,2起关于主景区,  3起关于导游,4起关于周边景区点,3起关于旅行社,4起关于酒店。 第三季度,质监所共受理游客投诉20件。其中工商局转办投诉1件。   南平市旅游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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