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政府加速信息通信网络建设

28.05.2014  14:14

市委市政府等33家单位率先开放4G基站站点

    南平市政府近日出台政策加快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着力打造“数字南平”、“智慧城市”。
            此次出台意见包括加强项目统筹规划、加快项目审批(核)进度、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加大项目扶持力度、支持4G产业发展、加大信息通信网络设施保护力度等方面内容。
            根据意见,将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开展新建开发区、地铁、铁路(含高铁)、高速公路和机场等重大项目规划时,应满足信息通信需求。住建等部门在办理信息通信网络规划建设许可、项目用地、基站审批、环评及在公路、铁路(含高铁)、客运站等控制区内埋设管线、架设光电缆和通信基站等信息通信网络设施的行政审批或申请时,开辟绿色通道,依法简化流程、缩短时限。保障信息通信网络建设项目的电力供应,对信息通信网络用电不再视为转供电。新建小区强制实行光纤到户,已建小区逐步进行光纤到户改造。
            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将信息通信网络建设项目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对信息通信网络建设项目所需建设用地予以支持,减半或免收绿地、林地赔补等费用;减半收取所涉临时占道费、绿化费、长期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费、修复费等费用。因建设需要,自行开挖并按照不低于原标准修复城市道路的,免收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费、修复费等费用。信息通信网络管线穿越公路、桥梁收费和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出租收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需要进入高速公路对信息通信网络进行抢修、维修或维护的,免收布控费、占道费等费用。改动或迁移信息通信网络的,须征得产权人或使用人同意,迁改费用由改动或迁移方承担,费用参照《福建省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军用通信管线补偿标准》协商确定,相关部门应尽快办理改动或迁移所需建设用地、场所审批手续。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公共信息资源要同时向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免费开放。基站环评采取抽样打包方式进行检测和竣工环保验收。按照成本计收测评费等费用,共用站点按照单站收取费用。
            支持4G产业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配合做好辖区内各4G通信基站选址、建设的对接协调工作,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无线基站、机房、管道和电力引入等有关问题,配合做好周边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优先使用4G业务和信息化服务。适时公布优先开放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管委会、居(村)委会、高校、车站、展览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支持移动通信基站、通信管道、室内分布系统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不得收取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任何费用,首批开放4G通信基站站点的单位包括南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33家单位。
            加大信息通信网络设施保护力度。将信息通信网络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