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法律诊所建设成效好

22.05.2015  11:39

      福建司法行政简报按 :近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对南平市加快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建设工作作出批示:“请综治办注意跟踪总结南平的做法”。5月15日,厅党委书记、厅长陈勇在《福建省司法厅简报专报件》第4期作出批示:“请俞副厅长跟踪南平工作,及时总结可供全省推广的经验、做法”。现将南平做法和南平市司法局、综治办、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刊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南平市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法律诊所建设成效好

      今年3月,为加快推进村居(社区)法律顾问、法律诊所建设工作,南平市司法局、综治办、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至2017年全市基本实现一个村一名法律顾问、一个社区一间法律诊所的目标,并将“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综治考评范围。随后,南平市司法局先后召开试点县(市、区)工作座谈会,组织赶赴温州等地学习调研,逐个县(市、区)进行调研指导,加快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截止目前,全市已有51个乡镇(街道)、425个村居聘请了法律顾问,6个社区法律诊所挂牌成立,已完成总目标的25%。

 

附件:

南平市司法局  南平市综治办  南平市政府法制办

关于加快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司法局、综治办、法制办:

      村居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基本构成单位和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推进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基础阵地。加快村居(社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既是社会发展进步、公民法律意识增强、法律需求加大的必然需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根据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推进一村一名法律顾问、每个社区设一个‘法律诊所’,帮助群众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提高基层依法治理的工作水平”的要求,以及南平市政府办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南政办〔2014〕143号)和南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选派律师担任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司〔2014〕125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建设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总结、完善与深化我市已推行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的经验做法,全面推进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设立法律诊所,至2017年,基本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包括律师和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同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目标。

      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诊所的全面建立,主要是让法律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全覆盖,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的目标,确保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并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让基层干部群众适时接受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增强法律意识,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良好习惯;让基层自治管理纳入法治轨道,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模式方法

      1、方式灵活。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将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以及在社区设立“法律诊所”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列入县(市、区)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民间力量积极参与该项工作。

      2、结构多样。以充分满足村(社区)各方面、各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为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实行常年聘请与专项聘请相结合,组建法律顾问团与聘请个体法律专业人员相结合,有偿服务与公益服务相结合,全面落实村聘法律顾问工作。

      3、组成丰富。加强法治工作者队伍建设,注重整合并运用好社会资源,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为骨干,吸收热心法律公益服务的各类法律人士及志愿者参与到村聘法律顾问体系中,建立健全大法律顾问格局。

      4、重点突出。重点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解决重大事项处置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定期开展法制宣传;适时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推进农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三、检查督促

      1、坚持定期服务。应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每个月至少到受聘单位服务1天,每半年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法律顾问对受聘单位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告。社区法律诊所要主动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整合辖区法律人才资源依托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搭建教育实践、服务社会的平台。

      2、建立工作台帐。工作台帐是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材料。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诊所每次提供服务时须认真填写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办理具体法律事务的,要一事一档。工作台帐要一村(社区)一卷、一事一记、一次一记,由辖区所在的司法所督促落实。

      3、加强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应针对村(社区)工作实际,编制培训大纲,组织本辖区所有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有关国家政策、社情民情及法律业务的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及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的技能和水平。

4、提升工作规范。一是要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样本、服务标准以及工作检查评估制度,推动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参与处置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和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工作指引等;二是健全法律诊所轮值接待、网络咨询、微信互动、入户服务、参与联动、大事报告、公开监督等制度,确保法律诊所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优质运行。

      四、工作考评

      加快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建设工作,自今年起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综治考评范围,各地也应推动纳入当地综治、司法行政年度考评内容。同时,在每年底要及时组织司法、综治等有关部门人员,通过实地检查、台帐检查、听取村(居)委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社区法律诊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和评估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法律顾问所在单位。对出色完成任务的,要采取一定形式予以奖励;对于服务时间和次数达不到要求的,群众意见较大的,可建议村(社区)不再续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对于在工作中违反规定、纪律的,要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各县(市、区)司法局年底前要向南平市司法局报告本地工作总结及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情况(需附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社区法律诊所名册)。各地要及时研究和总结“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建设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快我市法律顾问体系建设的长效性意见,逐步实现城乡法律服务资源的均衡合理布局和共享。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要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高度,提高对“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其纳入当地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综治部门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要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协调机构,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作用,确保“一村一法律顾问”、“一社区一法律诊所”建设总体目标如期实现。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推动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综治办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综治考评,并加大日常检查督促,推动工作有效落实;法制办要积极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政策,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工作发展。同时,要组织法律顾问人员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或其个人,与其相应的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对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通过激励、表彰、免费培训等方式给予补偿和激励。各乡镇(街道)政府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推广和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工作,以及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预算保障。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工作动态和信息的收集与总结,在门户网站开设工作专栏,及时将相关政策文件予以发布。要及时跟踪报道有创新“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方面的成功经验及先进人物,主动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报道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使法律顾问体系产生放大效应,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工作更加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南平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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