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丨司法服务南平市延平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11.11.2020  12:02

近日,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4起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且生活困难的救助对象获得救助,其中官先生、傅女士分别获得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赖先生、余先生分别获得4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本次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8万元。

本次救助的对象均为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身体伤害且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这些申请执行人在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后,依法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法院依法判处负有赔偿责任的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但有的被告面对高达数十万元的赔偿金确无履行能力。

上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延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控,并约谈了被执行人,遗憾的是,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非常有限。一边是申请执行人因事故造成伤害,他们轻则丧失劳动能力,重则生活无法自理,家庭生活随之陷入困境。而另一边的被执行人有的是驾驶摩托车肇事,有的是驾驶无牌车辆肇事,目前大部分摩托车主只购买交强险,该险种的最高赔偿额度在10万元出头,如果肇事驾驶员是无牌、无证驾驶,或酒驾、醉驾,由此引发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则需要肇事驾驶员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为彰显司法温度,延平区人民法院依法为上述4名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且家庭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延平区委政法委专题会议研究后,同意给予救助。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