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区扩大高污染车辆限行区域
24.09.2015 17:55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记者昨日从南平市环保局获悉,南平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发文,从10月1日起,南平市中心城区将扩大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除摩托车外)通行区域。此次扩大限行的区域包括市区滨江路、滨江中路、中山路和八一路。至此,南平市中心城区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除摩托车外)通行的区域进一步扩大,除此次扩大的限行区域之外,还包括市区朝阳路、三元二路、人民路、文体路、马坑路、杨真路、三元路、府前路、府后路、前进路、鼓楼街、胜利街。依据相关规定,10月1日起将首次针对限行区域的违法车辆处以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限制通行的时间从今年10月1日起,全天候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施限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用途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南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扩大的限行区域均属于商业和文教人员聚集区,对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防治机动车尾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南平市环保局对全市的城市和农村的空气质量检测进一步加强,今后还将根据南平市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交通状况,继续逐步扩大限行范围。(记者 龚祖雁)
(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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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2015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