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出台实施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的规定

23.08.2016  17:41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与违法广告公告的警示、提示作用,建立健全南平市广告监管长效机制,由南平市工商局牵头,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食药局、市文广新局、市通信办共同制定出台了《南平市实施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违法广告公告形式、违法广告公告类型及内容、违法广告公告应当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新闻媒体上广泛刊播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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