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出台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20.01.2018  00:50

  2017年12月28日,南平市政府办印发施行由南平市工商局起草的《南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办法》共四章32条,围绕农贸市场诚信建设、环境保洁、消防安全、规范服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南平市范围内农贸市场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一是强调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责任,明确农贸市场开设条件和市场开办者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二是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强调市场经营者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三是明确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商务、工商、农业、食药监、质监、城市执法、卫生、物价、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的农贸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