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健全人民调解体系 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

17.06.2016  22:05

      近年来,南平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努力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7594件,调处成功率99.7%,防止民转刑161件439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70件3613人,成功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问题就地解决”。2012年~2015年,我市人民调解专项综治考评成绩连续四年排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位。

      一、强化组织,机构覆盖从“广”到“”。一是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全市10个县(市、区)均设立县级人民调解中心,139个乡镇(街道)、1852个村(居)均设立调委会,实现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邵武市依托民生“110”平台组建人民调解中心的做法得到省上肯定。二是行业调解组织抓重点。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10个县(市、区)已在医患、交警、林业、旅游、民间借贷等领域成立174个行业性调委会,实现“应建尽建”。三是区域调解机制新突破。建设边界联防联调机制,延平、顺昌、光泽、松溪、政和等县(区)与周边县市(含省界县市)签订边界民间纠纷联防联调协议,协力维护边界稳定。大力吸引各行业及社区有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培育人民调解优质品牌,全市共命名建阳区袁曼华人民调解工作室、邵武市袁孙权人民调解工作室、松溪县德龙人民调解工作室等23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建阳区还在23个村居(社区)依托调委会建立司法工作室,延伸调委会工作触角。

      二、强化建设,人员队伍从“”到“”。一是配强人员。坚持推选与聘任、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原则,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在村居设立首席调解员,全市村居(社区)100%配齐1名首席调解员。在乡镇(街道)调委会、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和行业性调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任专职调解员668名,并建立调解专家库,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9483名。二是提升素质。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案例评选等系列活动,增强人民调解员能力素质。近年来,全市先后有2个调委会、9名人民调解员获司法部表彰,5个调委会、22名调解员受到省司法厅表彰,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获评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截至2015年底,全市139个司法所,配备副科级所长135名,配备率97%;配备司法助理员编制315名,编制使用率达98.7%。10个县(市、区)委编办全部明确司法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建制。

      三、强化创新,体制机制从“”到“”。一是构建“三调”体系。主动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体系。将人民调解引入医患纠纷、道路交通、林业纠纷、劳动争议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10个县(市、区)全面建立公调、检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全市36个人口3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派出所全部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室。协调法院、检察院建立检调、诉调对接工作,出台实施意见,规范对接内容、程序和工作机制,2015年以来共开展司法确认252件。二是搭建衔接平台。按照“大调解”工作思路,积极搭建大调解衔接平台,依托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对接县、乡镇(街道)维稳中心,及时受理移交的各类复杂疑难纠纷,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

      四、强化保障,基层基础从“”到“”。一是全面落实“三项经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全力保障人民调解“三项经费”(即县司法局指导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落实到位,并将此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综治考评内容。目前,10县(市、区)财政部门已全部制定人民调解“三项经费”标准,并按标准保障到位;武夷山市在岚谷乡和武夷街道27个村(居)试点推行“市、乡、村三级同补”,着力探索人民调解经费的有效保障路径。二是全面推行“以奖代补”。全市139个乡镇(街道)已全部推行“以奖代补”机制,切实解决村居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2015年,全市“以奖代补”案件14171件,累计发放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52万元。三是全面运用科技管理。各人民调解组织排查、调处的纠纷100%同步纳入福建省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实现人民调解指导管理工作的网络化、标准化、科学化。建阳、建瓯部分县(市)司法所还探索利用微博、QQ群、博客、微信等新媒体手段推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大力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司法所阵地建设,仅用4年时间全市139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全部建成,平均每所面积达180平米。

      五、强化作为,维稳作用从“”到“”。一是突出重点时段有效发力。围绕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组织开展“千人万件大调解、千乡万村创‘四无’”“服务大局解民忧春风化雨促和谐”等系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时妥善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近四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年均调解矛盾纠纷达15000余件。二是突出关键领域精准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在处理医患纠纷中的作用,市、县两级医患纠纷调委会全部建立,近四年累计调解医患纠纷669件,调解成功637件,在当前全国医患纠纷凸显期实现纠纷总数、上访人数、涉诉案件三个下降,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创新集预防宣传、联调联动、现场处置、依法调解为一体的工作机制,医患纠纷“南平解法”被提升为“福建解法”。此外,大力开展优秀人民调解案例、调解卷宗评选活动,并编印1000多册,下发到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基层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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