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以“三个着力”推动人民调解新发展
2015年,南平市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组织日益健全,人民调解队伍日益加强,人民调解保障日益到位。2015年,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5870件,调处成功率99.7%,大量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着力在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上下工夫。 全市设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180个,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县、乡、村三级全覆盖。10个县(市、区)已在医患、交警、林业、旅游、民间借贷等领域成立174个行业性调委会,实现“应建尽建”。10个县(市、区)全面建立公调、检调、诉调对接机制,全市36个人口3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派出所全部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室。全市共命名建阳区袁曼华人民调解工作室、邵武市袁孙权人民调解工作室、松溪县德龙人民调解工作室等16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建阳区还在23个村居(社区)依托调委会建立司法工作室,延伸司法行政管理触角。
二是着力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上下工夫。 全市配备人民调解员9483名,100%村居(社区)配齐1名首席调解员。在县级人民调解中心、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调委会共配备专职调解员668名。10个县(市、区)委编办全部下发文件落实司法所副科级机构规格,全市139个司法所,配备副科级所长135名,配备率97%;配备司法助理员编制315名,编制使用率达98.7%。
三是着力在完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上下工夫。 市综治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县财政部门确保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到位,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综治考评内容。10个县(市、区)财政部门全面制定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并按标准保障到位。武夷山市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市委常委会将其纳入2015年工作要点,在全市推行“市、乡、村三级同补”,提升经费保障水平。2015年,全市发放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案件补贴4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