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外侨办为百余华侨出具《定居证》
16.06.2014 17:55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福建新闻网南平6月16日电(陈淑婧)自华侨回闽北定居工作启动以来,截止目前,福建省南平市外侨办共办结华侨回闽北定居申请232人次,其中,出具《定居证》141人次、出具《不予受理(批准)定居通知书》91人次。
南平市外侨办负责人介绍说,本着便民为民思想,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立行立改,不断在实践中调整思路改进方法,日前出台四举措服务华侨回闽北定居。
一是规范程序。南平市外侨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公安部门,制定华侨来闽北定居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印发全市遵照执行,并开展外事侨务系统专项培训,保障了华侨回闽北定居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简政放权。根据大多数办理该业务的华侨家庭住址远离市本级办事窗口的实际情况,南平市外侨办会同公安部门及时调整工作流程,将该项业务的受理权限下放到各县(市、区)外侨办及县(市、区)公安局,方便办事群众。
三是简化环节。根据“华侨身份”、“不具备华侨身份”人员落户的区别,今年3月,南平市外侨办简化了出具《不予受理(批准)定居通知书(不具备华侨身份)》的工作流程及提供材料,不具备华侨身份的人员需提交材料由8项减为4项,切实提高效率。
四是创新管理。根据办理业务各个环节使用的数据特点和要求,在全省各地市率先自主开发华侨回闽北定居办理专用软件,建立了受理华侨回闽北定居申请人资料数据库,编制管理使用数据库的应用程序,让计算机自动管理各个环节的数据资料,实现了出证和统计工作自动化,大幅提高工作时效,工作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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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2014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