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三个村镇两家单位获全国文明称号
03.03.2015 15:04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昨日,记者从市委文明办获悉,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再结硕果,在刚刚公布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结果中,浦城县富岭镇双同村、建瓯市房道镇安宁村和邵武市水北镇入选全国文明村镇。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和福建省高速公路南平管理分公司入选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是反映一个城市(区)、村镇、单位整体文明程度的综合性最高荣誉,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活动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评选标准包括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社会服务优质规范,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治安秩序安定,环境面貌整洁优美,基层民主健全有效,农村经济发展壮大等多方面内容。
据了解,此前我市已有4个村镇5个单位获全国文明称号,它们分别是:延平区西芹镇西芹村、建瓯市房道镇吴大元村、建阳市黄坑镇、建瓯市徐墩镇、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福建光泽圣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卢国华)
(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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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1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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