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推出“四个统一”部署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

17.12.2014  19:54
         南安市以“四个统一”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一是统一领导。南安市政府安委会成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安办负责组织,相关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具体实施。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依托安办,落实工作人员、工作场所、工作经费、办公设备等,并指定专职人员配合创建工作。

二是统一标准。市安办统一印制《南安市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表》,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分发至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现场指导他们开展创建、签收《回执》。

三是统一时限。市安委会明确全市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2014年底务必完成15%创建任务,2015年6月前务必完成70%创建任务,2015年6月前实现100%创建覆盖面。

四是统一宣传。通过组织村(居)广泛宣传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创建方法、基本要求;同时要求各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驻村干部要加强服务,指导个体工商户认真对照检查,整改不符合项,并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南安市安监局)